三、频率检查
最好用一个电子计数器检查听力计的频率输出。这种仪器可以显示输出信号的准确频率。如果没有频率计数器,可以使用示波器;但是,示波器通常只能保证精确度在5%的范围内,而不能满足1%至3%的频率精确度要求。由于频率是由听力计而不是换能器决定的,所以听力计的输出可以直接接入测量仪器。通过电子计数器,可以十分容易地确定听力计的输出是否与表盘读数或电子显示数目相对应。听力计标准所允许的指示频率数值误差在1型听力计为±1%,2型为±2%,3、4、5型为±3%。例如,如果听力计表盘显示500Hz,那么对于标准听力计(1型)而言,其实际输出就必须在495和505Hz之间。在听力计初次交货的时候应该进行频率检查并且以后每年都需定期检查。尽管如此,最好坚持每天都对听力计进行主观检查,以确保频率的准确度良好。

四、线性检查
线性衰减有两种检查方法,直接对听力计进行电子测量或者通过换能器(耳机或骨导耳机)进行声学检查。如果使用电子测量,则需准备好耳机以及对耳机进行电子刺激的实验装置。应该从听力计的最大输出开始依次以5dB衰减,直至最小输出。听力计的每个衰减器都应该单独检查。ANSI S3.6-1996的标准规定衰减器允许的误差范围取30%与1dB二者中的较小值。也就是说,如果表盘显示衰减为5dB,听力计的每次衰减必须在4至6dB之间。如果衰减为2dB,那么每次衰减应该在1.4和2.6dB之间。
应该定期检查衰减器的线性性能。如果听力计有衰减档(即为一按预先设定的强度如20dB,自动衰减的按钮),那么其衰减也应该校准。如果听力计能够每次衰减1或2dB,那么也应该检查这些小的衰减档。遗憾的是,许多校准设备不能对低于1dB的衰减进行有效检查。所以,要进行更为精确的测试,则需要特殊的设备。
五、失真检查
线性测量方法也可以用于检测换能器或听力计本身的失真。失真表现为非线性的衰减,特别是在高强度输出(90dB HL或更高)的时候。谐波失真必须通过换能器进行检查。谐波失真很少是由听力计引起的,而多由不同换能器导致。现行标准(ANSI S3.6-1996)所允许的全部最大谐波失真气导耳机为2.5%,骨导耳机为5.5%。标准还给出了对于二次、三次、四次和更高次谐波所允许的范围,同样也包括分谐波。

六、上升/下降时间
纯音的上升/下降时间是听力计的一个基本参数,可以将听力计的输出直接引入可存储示波器进行检查。上升时间指的是通断开关启动后,信号强度从低于稳定状态20dB上升至低于稳定状态1dB所需的时间。下降时间相反,指的是在该频率及表盘设定条件下,信号强度从低于稳定状态1dB下降至低于稳定状态20dB所需的时间。上升/下降时间检查通常是在60dB HL或更低强度下进行。ANSI S3.6-1996规定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最短不超过20ms,最长不超过200ms。

用这样的一台经过标准程序校准的听力计做检查,我们就能得到一份很准确的听力报告,这对于临床疾病的诊断和助听器的选配都是很有帮助的。
想要精确的听力报告,听力计必须校准(续):/a/ztq/yp/2022/0616/2279.html